关于开展2025年教育装备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教信评文〔202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装备行业协会,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处),电化教育馆,各分支机构、会员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服务会员企业,促进行业自律,提高行业信用水平和企业信用风险防范能力。经研究,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信用评价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信评委”)决定开展2025年教育装备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指南
为更好地指导企业参加教育装备行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信评委制定了《中国教育装备行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指南(2025版)》(附件1),请各申报单位参照执行。
二、企业报名与遴选
参加2025年教育装备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企业自愿填写《教育装备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报名表》(附件2),于5月9日前将盖有公章的报名表扫描件发送至信评工作邮箱,并将纸质件寄送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信评委将结合报名企业参加协会(各分支机构)及其所属省(市)行业协会的各项活动情况,另行发文确定参评企业名单。
信用等级有效期截止于2025年10月31日的企业无需报名,可与今年新获得参评资格企业一起重新参加评价,具体事宜在信评委公布参评企业名单时一并通知。
三、评价费用
1.新参评企业费用
新参评企业信用等级评审费(含第三方评审费、专家评审费、管理费和资料费等)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信用等级评价结果有效期为三年。
2.期满重评企业费用
三年有效期满,需重新参加评审的企业,评审费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
信评委审核确定参评企业名单后,将另行发文通知审核通过的企业提交信用等级评价申报书、所需相关材料,以及提交方式和汇款信息等。(注:报名阶段不收取相关费用)
四、评价有效期
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自发证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五、信用监测
信评委将结合企业社会信用信息对已获评信用等级企业的信用信息实行动态监测,无特殊情况不需再提交相关资料。
六、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
魏 宁,010-59893191、13910920413(微信同号)
许永康,010-59893191、13716811068(微信同号)
信评工作邮箱:xpb@ceeia.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中教协办公楼
协会网址:www.ceeia.cn
附件:
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
信用评价工作委员会
2025年4月7日
附件1
中国教育装备行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指南(2025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诚信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等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教育装备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化进程,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信用评价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信评委”)特制定《中国教育装备行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指南(2025版)》。
一、信用评价的含义
教育装备行业企业信用评价是信评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对自愿申报的会员企业信用状况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其信用等级并向社会公开的活动。
二、信用评价的内容、程序和意义
信用评价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企业的信用记录核查,凡发生过严重失信行为的,一律不得参评,已经参评的取消其信用等级;二是技术指标评价,主要从企业基础信用指标、经营信用指标和社会信用指标等三方面对受评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履行相关合约的能力及意愿进行综合评价。
教育装备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按照统一的标准和程序进行。对参加信用等级评价的企业,按照“报名-资格审核-提交材料-预审-技术评分-初评-公示-终审-结果发布”的程序进行。
信用评价的结果广泛应用于市场准入、招投标、税收优惠、重点企业申报、政府采购、资质认定、项目申请、示范基地创建、信用保险和融资信贷等各项工作之中。获得信用等级的企业可以在宣传材料、媒体、产品销售、工程投标、产品铭牌、产品包装、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方面使用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标识。
三、信用评价的证书及有效期
教育装备行业企业信用等级分为AAA、AA、A、B、C五级,信用等级评级结果可在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官网查询。企业信用等级证书由协会统一制作颁发,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协会授权或许可,不得擅自制作、颁发及使用。
企业信用等级证书有效期为三年,信评委对获评企业信用等级在有效期内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满后需重新参加评价以获得信用等级。
四、组织实施
(一)报名企业的基本条件
1.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会员企业;
2.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三年以上,近三年均有教育装备主营业务收入,且经营记录良好;
3.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企业报名
信评委根据信用评价工作计划安排,于每年4月份前后向各地方协会、教育装备管理部门及协会相关分支机构等发布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报名通知,并在协会官网及教育装备网发布,申报企业可按照通知要求填报《教育装备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报名表》,将报名表扫描件发送至信评工作邮箱xpb@ceeia.cn,并将纸质件加盖企业公章后寄送至协会技术标准部。
(三)资格审核及材料报送
信评委根据企业参加协会(分支机构)及其所属各省(市)行业协会的各项活动情况审核企业参评资格,并通知审核通过的企业填报《教育装备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表》。
企业按信用等级评价具体事项通知要求,按期填报申报书,准备各项证明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与空白的《省(市)行业协会或分支机构初审表》一并寄送至企业注册所属的各省(市)行业协会或协会分支机构进行初审。
各省(市)行业协会或协会分支机构对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并按照《省(市)行业协会或分支机构初审表》的要求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签字、盖章,并将相关材料按期寄送至协会技术标准部。
未成立教育装备行业协会的省(市),请各省(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处)或电化教育馆给予支持,协助办理。
(四)评价及结果发布
信评委办公室将申报材料汇总提交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进行逐项评分后,组织信评委专家对参评企业信用等级进行审定,初步评定参评企业信用等级。初评结果为A级以上的企业名单通过协会官网、教育装备网等进行公示。如初评结果公示无异议,初评结果即为本次信用评价终审结果;如初评结果有异议,信评委办公室将依据协会监事会核查处理意见向信评委提交监事会核查处理意见,由信评委终审确定最终评价结果。信评结果由信评委正式发文通告,并在协会官网及教育装备网等相关媒体上公布,同时报送各地方教育装备管理部门。
五、监督管理
教育装备行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监督管理由协会监事会负责。协会设立并公布投诉渠道,认真处理举报投诉,接受会员企业、媒体和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各方面的咨询评议和监督。
协会信用评价工作公开投诉电话:010-59893208、59893191
传真:010-59893200
E-mail:jsh@ceeia.cn 网址:www.ceei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