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进入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官网。
信用服务
当前位置:首页 - 信用服务 - 政策法规 - 正文

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政策选编

来源: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秘书处发布日期:2015-09-29浏览人数:4323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十八届三中全会更明确提出了“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要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被提升到了新的高度。根据党中央相关精神,国务院及各相关主管部门相继出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政策,编者精选了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政策,摘录如下。

  国务院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

  2014年6月14,国务院下发通知(国发【2014】21号),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这是我国首部国家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规划。

  《纲要》强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按照“政府推动,社会共建;健全法制,规范发展;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强化应用”的原则有序推进。到2020年,实现信用基础性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基本建立,以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为基础的、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基本建成,信用监管体制基本健全,信用服务市场体系比较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发挥作用。

  《纲要》围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四大重点领域,明确了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密切相关的34个方面的具体任务,并提出了三大基础性措施。

  为确保完成目标任务,《纲要》强调,要做好五个方面的支撑保障工作:一是强化责任落实;二是加大政策支持;三是实施政务信息公开工程、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程和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程;四是推动地方信用建设综合示范、区域信用建设合作示范、重点领域和行业信用信息应用示范;五是健全组织保障,完善组织协调机制。

  商务部出台加快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4年9月12日,商务部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商秩函【2014】772号,以下简称《意见》),部署加快建设商务诚信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这是商务部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的重要举措。

  《意见》确立了商务诚信体系建立的基本工作目标,明确了以贯彻落实《纲要》为主线,以商贸流通企业为主体,以建立政府主导的行政管理信息共享机制为基础,以建立市场化平台主导的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机制为核心,以建立第三方机构主导的企业专业信用评价机制为支撑,着力打造“守信得益、失信受制”良好信用环境的工作思路。

  《意见》提出了推动建立行政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引导建立市场化综合信用评价机制、支持建立第三方专业信用评价机制、鼓励发展商业信用交易市场、着力打造商务诚信文化环境等五项重点工作任务。

  为确保完成目标任务,《意见》强调,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做好五个方面的支持保障工作:一是加强统筹规划。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三是加强示范引领,试点建立一批以行政管理记录、市场化综合评价以及第三方专业评价为主体的信用信息系统和公共服务平台。四是加强组织保障。五是加强绩效考核。

  民政部等八部门出台意见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

  2014年10月31日,民政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总局、全国工商联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意见》(以民发【2014】225号)。《意见》要求,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打造行业自律和行业信用体系,进一步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意见》提出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参与行业信用建设,要求建立行业协会商会行业自律机制,强调加强行业协会商会自身建设,明确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的工作保障。

  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加强当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通知》

  2014年10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加强当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通知》(发改财金[2014]2340号)。

  通知要求加快建设地方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快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措施,深化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应用,推进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试点示范。

  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020年)任务分工》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重点工作任务(2014~2016)》

  为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制定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任务分工》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重点工作任务(2014~2016)》,要求相关部门结合工作职责,认真贯彻实施。

  商务部、国资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的意见》

  2015年8月,为全面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发[2014]21号)、民政部等8部门《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意见》(民发[2014]225号)和《商务部关于加快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商秩函[2014]772号)要求,商务部和国资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的意见》(商信用字【2015】1号),提出加快构建行业协会商会组织、第三方机构合作、会员企业参与、政府指导推动、社会监督协作的“五位一体”行业信用体系的总体目标。《意见》指出,行业协会商会应发挥行业信用管理的主体作用,不断完善行业信用监管体制,打造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意见》是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