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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环境分析:(四)职业教育改革

来源:《中国教育装备行业蓝皮书(2020版)》发布日期:2021-01-07浏览人数:285

  2019年1月,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职教20条”),对职业教育改革工作提出一系列新目标、新论断、新要求,是未来一段时期内指导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职业教育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框架全面建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社会吸引力不断增强,具备了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诸多有利条件和良好工作基础。虽然发展成就显著,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教育强国的要求相比,我国的职业教育还存在体系建设不够完善、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有待加强、制度标准不够健全、企业参与办学的动力不足、有利于技术技能人才成长的配套政策尚待完善、办学和人才培养质量水平参差不齐等诸多问题。“职教20条”的出台,为上述问题的综合治理提供了统筹规划,为通过改革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提供了顶层设计和施工蓝图。

  “职教20条”开篇即明确指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的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要求把职业教育摆在教育改革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加突出的位置。“职教20条”提出,职业教育的发展应服务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需要,对接科技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要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优化学校、专业布局,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和育人机制改革,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积极支持职业教育。文件还明确了职业教育改革工作的总体目标和要达成的具体指标(见图32)。

  图32 “职教20条”提出的总体目标和具体指标

  “职教20条”提出要构建职业教育国家标准,发挥标准在职业教育质量提升中的基础性作用;要持续更新并推进专业目录、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顶岗实习标准、实训条件建设标准(仪器设备配备规范)建设和在职业院校落地实施;要巩固和发展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联合行业制定国家教学标准、职业院校依据标准自主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工作格局。

  “职教20条”提出促进产教融合的校企“双元”育人。借鉴“双元制”等模式,总结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经验,校企共同研究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学标准和教学内容,强化学生实习实训。适应“互联网+职业教育”发展需求,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教学方式方法,推进虚拟工厂等网络学习空间建设和普遍应用。“职教20条”还要求推动校企全面加强深度合作,要求企业依法履行实施职业教育的义务,利用资本、技术、知识、设施、设备和管理等要素参与校企合作,促进人力资源开发。在开展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基础上,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对进入目录的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并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政策。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且投资符合条件的,可按投资额一定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厚植企业承担职业教育责任的社会环境,推动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

  “职教20条”还特别提出要打造一批高水平实训基地,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充分调动各方面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带动各级政府、企业和职业院校建设一批资源共享,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企业真实生产和社会技术服务于一体的高水平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面向先进制造业等技术技能人才紧缺领域,统筹多种资源,建设若干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推动开放共享,辐射区域内学校和企业;鼓励职业院校建设或校企共建一批校内实训基地,提升重点专业建设和校企合作育人水平。积极吸引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借鉴德国、日本、瑞士等国家经验,探索创新实训基地运营模式。

  “职教20条”还要求健全经费投入机制,要求各级政府新增教育经费要向职业教育倾斜;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各地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可适当高于当地普通高中;要求各地在继续落实好高等职业教育生均财政拨款水平达到12000元的基础上,根据发展需要和财力可能逐步提高拨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