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进入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官网。
装备研究
当前位置:首页 - 装备研究 - 研究成果 - 正文

政策法规环境分析:(三)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

来源:《中国教育装备行业蓝皮书(2020版)》发布日期:2021-01-07浏览人数:316

  2014~2018 年,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启动实施了“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以下简称“全面改薄”)。到2018年底,“全面改薄”基本完成规划任务,总体实现政策目标。然而,由于近年来社会经济形势的变化,人口流动模式的改变,部分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城镇挤、乡村弱”现象还比较突出,仍存在薄弱环节需要改善,与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发展公平有质量的教育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为进一步巩固“全面改薄”成果,对尚存的薄弱环节展开攻坚,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于2019年7月有针对性地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薄弱环节改善意见》)。

  在总结“全面改薄”政策设计和实施的成功经验基础上,《薄弱环节改善意见》提出了清晰的政策目标,确定了具体的实施范围,将消除城镇学校大班额、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农村学校信息化建设作为重点任务;同时要求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实事求是,确定轻重缓急和优先次序,合理制定工作目标,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薄弱环节改善意见》强调,各地要采取“倒排任务”的方式,将省级人民政府审定的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2019~2020年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制定详细的路线图和时间表;要按照“实用、够用、安全、节俭”原则,合理确定“两类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全面改善乡镇寄宿制学校学生基本条件,满足偏远地区学生和留守儿童的寄宿需求;对于规划保留的乡村小规模学校,要保障基本教育教学需要,防止盲目撤并乡村小规模学校人为造成学生辍学和生源流失;要加快推进农村学校宽带网络接入,实现全覆盖,改善学校网络教学环境,为确需保留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专递课堂、同步课堂,共享优质教育资源。

  《薄弱环节改善意见》明确,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由中央统一部署,省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县级人民政府具体实施。在经费保障方面,《薄弱环节改善意见》提出,中央财政安排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支持中西部地区和东部部分困难地区。补助资金的分配方面,将首先按照西部、中部、东部各占50%、40%、10%的区域因素确定分地区资金规模,再按基础因素、投入因素、绩效因素各占60%、20%、20%的权重分配到具体省份,重点向基础薄弱、财力困难的省份,特别是“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并对成效显著的省份予以适当奖励。《薄弱环节改善意见》还对适用政策经费的具体建设内容作出明确规定(见表8)。

  表8 《薄弱环节改善意见》规定的建设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