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教育装备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教信评文〔2018〕1号
关于开展2018年教育装备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和民政部等8部门《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规范和促进教育装备行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全面推进教育装备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决定开展2018年教育装备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目的
通过评价、宣传、示范一批信用管理严格、社会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引导企业加强诚信自律,营造教育装备行业良好诚信氛围,提升企业信用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推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报名条件
报名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1.是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会员单位;
2.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三年以上,近三年均有稳定经营记录;
3.近三年未参加过其他行业协会、商会信用评价活动。
三、评价内容
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主要从企业信用记录核查和技术指标评价两方面来综合考核企业诚信建设和信用管理能力水平。教育装备行业企业信用记录核查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发生严重失信行为的,一律取消其信用等级;技术指标评价主要从企业基础信用、企业经营信用、企业社会信用等一级指标及其若干二、三级指标对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企业的信用等级。
四、评价程序
(一)报名
自愿申请参加2018年教育装备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企业填写《教育装备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报名表》(见附件),于3月30日前将盖好公章的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协会信评工作邮箱xpb@ceeia.cn,并将报名表原件寄送到协会。
(二)资格审核
协会审核报名企业资格,确定参评企业名单并通知企业填报信用等级评价相关申报材料。
(三)预审
省行业协会或专业分会对所属参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预审,评分、盖章后将企业申报材料寄送协会。
(四)初评
协会依据评价标准对参评企业进行评分,并组织专家拟定参评企业的信用等级。
(五)公示
初评结果通过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官网、中国教育装备网等进行公示,向社会征询意见。
(六)终审
公示期满后整理、核查反馈意见,终审确定最终评价结果。
(七)结果发布
1.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将在协会平台进行展示,以供查询,同时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及教育装备管理部门。
2. 协会向获得信用评价等级的企业颁发信用等级证书。
五、评价费用
为了更好地体现协会为会员服务的宗旨,本次信用评价工作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信用评价所需的评审费、管理费和资料费由协会统一支出。
六、评价有效期
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有效期为三年,自发证之日起生效。
七、评价结果应用
1. 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在实施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招商引资配套优惠政策等各类政府优惠政策中,优先考虑诚信市场主体,加大扶持力度。在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提倡依法依约对诚信市场主体采取信用加分等措施。
2.协会在行业推荐、奖励申报等方面优先考虑获得A级以上的信用企业,并为参评企业提供诚信建设和信用管理方面的指导、咨询和培训等服务,促进企业进一步提高诚信管理水平。
3.企业可以在宣传材料、媒体、产品销售、工程投标、产品铭牌、产品包装、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方面使用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标识。
八、防范提醒
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是全国范围内开展教育装备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唯一组织,信用评价相关工作信息以正式文件及协会网站发布信息为准。如有单位假冒本协会名义组织信用评价或与信用评价相关的表彰、宣传等活动,请及时向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举报。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守国(010)59893193、13601174493
马 彤(010)59893191、13488836665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
邮政编码:100082
协会网址:http://www.ceeia.cn
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