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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批教育装备行业团体标准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秘书处发布日期:2017-09-26浏览人数:990

教团标文20175号

 关于开展第二批教育装备行业团体标准

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积极推进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中关于培育发展团体标准的工作要求,具体落实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国质检标联〔2016〕109号),促进教育装备行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发挥教育装备行业团体标准在市场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有效提高教育装备产品质量和行业标准化服务水平,根据《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V1.0(修订版)》,协会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批教育装备行业团体标准立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立足行业,服务发展

紧密结合教育装备行业发展实际,以促进行业规范发展、提高产业竞争力为目标,以提升产品质量和行业标准化服务水平为落脚点,进一步增强标准的导向性、实效性与科学性,为行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与服务保障。

(二)突出重点,满足急需

统筹安排教育装备行业领域各类标准布局与优先次序,推动标准体系由以产品标准为主向以配备标准、管理标准、服务标准、技术标准为主转型,加大行业亟需标准进行规范产品的团体标准制定力度。

(三)科学立项,确保质量

认真筛选标准项目,避免同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重复、雷同或矛盾,提高标准立项的科学性。

二、工作要求

(一)申报材料(含纸制文件和电子版)

各申报单位要在充分了解相关标准项目的发展现状基础上认真填报《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团体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见附件1),具体填报格式可参阅《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团体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填报样例》(见附件2)。申报单位还可另附申报说明,在申报说明中可简要介绍申报单位情况、行业概况、拟解决的主要问题以及对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预期效果等。

(二)申报要求

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纸质申报材料寄送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17年10月31日。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守国、许永康

联系电话:010-59893193、59893191

传真:010-59893200  E-mail:jybz@ceeia.cn 

网址:http://www.ceeia.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中教仪办公楼2层


附件:1.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团体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

     2.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团体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填报样例


 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

                           团体标准委员会

2017年9月22日

 


附件1

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团体标准

制修订立项申请书

项目

名称

 

□制定

被修订

标准号

 

□修订

项目

申请者

 

联系人

 

手机

 

电话

 

E-mail

 

立项的目的、意义或必要性:

 

 

 

 

适用范围或主要技术内容:

 

 

 

 

国内外已制定相关标准:

 

 

 

 

国内外情况简要说明:

 

 

 

 

 

立项

申请

意见

 

(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协会

意见

 

(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注:如本表空间不够,可另附页。

附件2

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团体标准

制修订立项申请书填报样例

项目

名称

中小学图书馆评估指标

制定

被修订

标准号

 

□修订

项目

申请者

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

联系人

***

手机

***********

电话

****-*******

E-mail

*****@****.***

立项的目的、意义或必要性:

(本部分主要内容宜从政策要求、市场需求、对行业发展的意义等方面说明拟申报团体标准项目的立项目的、意义或必要性)

1.国家政策的要求需要细化制定有关标准推动文件实施。

2015年,教育部 文化部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发文《关于加强新时期中小学图书馆建设与应用工作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绝大部分中小学要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建有图书馆。这份文件体现了国家对中小学图书馆建设与应用前所未有的重视,也对标准化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文件发布以后,制定全国中小学图书馆标准的呼声也日趋强烈,但截止到目前,涉及中小学图书馆建设、管理与服务诸方面的国家标准均属空白。

2.填补中小学图书馆相关标准编制空白,完善图书馆学基础研究的需要。

通过对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查找,目前还未有适用的中小学图书馆评估方面相关标准发布。本项目团体标准的研制将有效填补相关领域标准化工作的空白,完善图书馆标准体系的构建。

3.指导并规范中小学图书馆实际工作,推动教育事业和图书馆事业协调发展。

中小学图书馆作为服务教育教学、教育科学研究的重要办学条件,是广大学生、教师获取信息资源不可或缺的重要途径,是均衡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的重要手段,对于保障教学、服务教学、改善教学,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终身学习能力,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和学生全面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中小学图书馆作为国家图书馆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对于服务学习型社会和书香社会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具有深远意义。制定一部面向全国以馆舍建设、馆藏建设、管理、服务为主体内容的评估指标,能够有效规范中小学图书馆的基础建设,指导中小学图书馆的发展。

适用范围或主要技术内容:

(本部分请说明拟申报团体标准项目的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图书馆的馆(室)体制人员、条件保障、业务管理、读者服务、创新特色等5个方面的评估指标。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型中小学图书馆(室)。

主要技术内容:1.标准实施的适用的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总则;5.评估指标项(按小学、初中、高中分别设计评估指标项)。

国内外已制定相关标准:

(本部分请说明拟申报团体标准项目的国内外相关标准。主要说明国内外已经制定或在制定的标准情况,并列举相关性较高的标准)

    我国已发布图书馆建设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约29项,这些标准分为服务管理类、资源内容类、技术支撑类、评估指标类4种不同类别,初步形成我国公共图书馆的标准体系,但学校图书馆标准极为匮乏。公共图书馆主要标准如下:

GB/T 13191-2009《信息与文献 图书馆统计》

GB/T 27703-2011《信息与文献 图书馆和档案馆的文献保存要求》

GB/T 28220-2011《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

GB/T 29182-2012《信息与文献 图书馆绩效指标》

GB/T 30227-2013《图书馆古籍书库基本要求》

GB/T 31219.2-2014《图书馆馆藏资源数字化加工规范 第2部分:文本资源》

GB/T 31219.3-2014《图书馆馆藏资源数字化加工规范 第3部分:图像资源》

GB/T 31219.4-2014《图书馆馆藏资源数字化加工规范 第4部分:音频资源》

GB/T 3792.2-2006《普通图书著录规则》

GB 9669-1996《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卫生标准》

JGJ 38-2015《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

WH 0502-1996《公共图书馆建筑防火安全技术标准》

WH/Z 1-2012《图书馆数字资源长期保存元数据规范》

WH/T 24-2006《图书馆古籍特藏书库基本要求》

WH/T 43-2012《图书馆-射频识别-数据模型 第1部分:数据元素设置及应用规则》

WH/T 44-2012《图书馆-射频识别-数据模型 第2部分:基于ISO/IEC 15962的数据元素编码方案》

WH/T 47-2012《图书馆数字资源统计规范》

WH/T 69-2014《乡镇图书馆统计指南》

WH/T 70.1-2015《公共图书馆评估指标 第1部分:省级公共图书馆》

WH/T 70.2-2015《公共图书馆评估指标 第2部分:市级公共图书馆》

WH/T 70.3-2015《公共图书馆评估指标 第3部分:县级公共图书馆》

WH/T 70.4-2015《公共图书馆评估指标 第4部分:省级少年儿童图书馆》

WH/T 70.5-2015《公共图书馆评估指标 第5部分:市级少年儿童图书馆》

WH/T 70.6-2015《公共图书馆评估指标 第6部分:县级少年儿童图书馆》

WH/T 71-2015《图书馆参考咨询服务规范》

WH/T 72-2015《图书馆数字资源长期保存信息包封装规范》

WH/T 73-2016《社区图书馆服务规范》

WH/T 74-2016《图书馆行业条码》

建标 108-2008《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

国内外情况简要说明:

(本部分请说明拟申报团体标准项目的国内外发展情况)

境外(外国及港澳台地区):国际图联在1940年通过了《中小学图书馆宣言》,1999年又通过了新版《中小学图书馆宣言》,两部宣言从行业最高角度,对中小学图书馆的功能定位建设服务等给予了国际范围的约定(徐斌,《中国图书馆学报》2001,4)。从文献调查来看,发达国家和我国的台湾地区都比较重视中小学图书馆的法规建设及标准制定。美国早在20世纪中期就出台了两部教育法《国防教育法》(1958)《初等与中等教育法》(1965),之后一些年定期修订。两部教育法明确将中小学图书馆的经费保障写入法律,推动了中小学图书馆的发展(张丽,《国家图书馆学刊》2010,3)。日本的中小学图书馆法规政策体系比较完善,自1953年制定了《学校图书馆法》以来,相继制定了系列的配套法律,1993年制定了《学校图书馆图书标准》,分层次分模块地明确了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图书馆图书配备标准(曹磊,《新华书目报》2015,6,26)。我国台湾地区于1965年首次制定公布了《中学图书馆标准》,包括基本原则、图书、馆舍设备、人员经费、经营重点等五大项20条。80年代,标准化建设继续推进,先后制定了《“国立”小学图书馆设备标准》《高级中学图书馆设备标准》《“国立”中学图书资料设备标准》。21世纪初,随着《图书馆法》的颁布、标准的制定进入繁荣,分别公布了中学、小学、高级中学图书馆设立及营运基准(吴惠茹, 《图书情报工作》2015,10)。

境内(大陆各省市):教育部(原国家教委)1991年、2003年先后发布并修订《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对中小学图书馆的基本任务,管理应用都做了规定。据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不完全统计,一些省市如上海、河北、浙江、江苏、安徽、广东、云南、宁夏、湖北武汉等也从不同侧重角度制定了中小学图书馆评估相应的标准。

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行业标准(WH/T 70.1-2015)公共图书馆评估指标颁布,其中包括少儿图书馆部分,这对本评估指标的制定是有参考意义的。

上述各级各类标准的施行对制定中小学图书馆评估指标团体标准能够起到很好的借鉴作用,但这些标准也存在表述形式不够规范,内容不够全面科学、适应面有一定局限性等问题,需要在制定评估指标时给予统一和提升;编制教育装备行业团体标准,将统筹全国中小学图书馆领域的图书馆学研究人员、中小学图书馆骨干工作人员和各省市中小学图书馆管理部门的人员,组成标准的研究和编制队伍,落实标准实施,提升中小学图书馆建设与应用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立项

申请

意见

 

(盖章/签字)

 

(本部分由申请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年  月  日

 

协会

意见

 

(盖章/签字)

 

(本部分由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签署意见并盖章,申请单位无需填写)

 

 

年  月  日

 

注:如本表空间不够,可另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