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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第70届中国教育装备展示会组织学习观摩工作的通知

来源:辽宁省教育厅发布日期:2016-03-18浏览人数:2631

  辽教办[2016]27号

各市教育局,绥中县、昌图县教育局,省内各高校:

  根据《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关于召开第70届中国教育装备展示会的通知》(中教协文〔2015〕27号)安排和部署,由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主办,辽宁省教育厅和沈阳市人民政府共同承办的第70 届中国教育装备展示会,定于 2016 年5月6 日至10日在沈阳国际展览中心举办。展会期间还将举办新产品、新技术、新成果发布会,各类论坛及研讨会等一系列重要活动。

  我省曾于2004年和2007年先后两次成功举办了第47届和53届中国教育装备展示会。第70 届中国教育装备展示会将汇聚来自全国各地的千余家厂商、集聚近十万件展品参展参会,全方位展示全国教育装备行业的新成果、新技术和新产品,展品涵盖了各级各类教育所需的教学仪器设备、教具、模型、计算机、教学软件、数字化实验系统、体音美器材、信息化技术产品、教学用图书、挂图、教育教学资源材料、学校体育装备、学校后勤设备、平安校园设备、校办产业产品等。

  此次展示会是展示中国教育装备行业最新发展成果的重要载体,更是了解教育装备行业发展走向、感受教育装备领域创新脉动、获取教育装备产品信息的重要窗口,为辽宁广大教育工作者搭建了学习、观摩的平台,提供了就近、难得的机会,对进一步拓展教育装备战线视野、提升教师队伍专业素质,提高我省教育技术装备配备水平和应用能力,推动我省教育技术装备现代化和特色化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充分利用此次展示会的契机,通过观摩和学习,做好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技术装备的建设和配备工作,加强对教育技术装备的规划、指导、管理、应用工作,提升本地区教育技术装备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各地以市为单位组团,主管局领导为团长、装备管理部门负责人为联络员;高校以校为单位组团,主管校院领导为团长,相关处长为联络员。请积极、认真组织本地区、本校的相关人员学习和观摩。参加学习观摩对象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技术装备部门、教研部门等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中小学(含中职、特殊教育学校)校长、分管装备负责人、学科骨干教师、图书管理人员、实验教师及管理人员;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高校装备管理人员、后勤管理及服务人员等。

  为了保证学习观摩活动有序进行,各市和各高校请按照安排的时间(见附件)组织好学习观摩,届时由联络员集中签到,参观人员要自觉服从现场引导和管理人员指挥。由于此次展会属全国性会议,学习观摩人员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会议不做统一安排。各地务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切实做好“看吃住行”等系列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

  请各市和各高校于2016年4月10日前将联络员回执表(附件2)报辽宁省教育技术装备中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何敏;电话:024-86259350;传真:024-86281717;手机:13082433948;邮箱:lnzbbgs@126.com。

  附件:1.第70届中国教育装备展示会观摩学习时间安排表   2.第70届中国教育装备展示会联络员回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