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中小学图书馆(室)配备核心书目》参评图书的通知
中教协文﹝2014﹞16号
各图书出版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提高中小学图书馆(室)配置图书的质量,优化藏书结构;进一步促进中小学图书馆(室)标准化建设,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受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委托,拟开展中小学图书馆(室)配备核心书目专题研究,并编制“中小学图书馆(室)配备核心书目”(以下简称“核心书目”)。该“核心书目”经教育部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发布,将对全国中小学校的图书采购配备工作提供依据和指导。
为做好“核心书目”的编制工作,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向各图书出版机构和图书经销商广泛征集参评图书(包括样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机构要求
1.国内具有合法图书出版资格的出版机构。
2.国内具有合法图书经营资格、信誉良好,有专业发行能力的图书经销商。
二、参评图书条件
1.符合推进中小学校实施立德树人教育的要求,能够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利于深化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的实施,促进学生身心的健康成长。
2.具有较强的思想性、知识性和可读性,类别侧重于德育、学科教育、人文社科、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综合性图书(工具书为主)。
3.以适合6至18岁的中小学生阅读,且具有一定馆藏价值的图书为主,以指导中小学教师从事教育教学类图书为辅。内容既要体现经典特色,又要反映时代发展。
4.原则上是2010年以后正式出版的品种。2010年以前出版的图书如辞书、工具书、文学名著及确属优秀且特别适合中小学生阅读和图书馆收藏的可适当放宽。
5.品种界定。一种图书作为一个品种;属多卷本分册定价并分别使用书号的,每一分册作为一个品种。本次不征集属多卷本统一定价且只使用一个书号的图书(即一号多书)。
6.定价合理,与整书质量、印张相适宜;外观精致,版式设计精美;印刷清晰不透,字体字号规范。
7.必须满足采购的时效性,确保可配可供。
三、评审工作方式
1.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负责汇总整理参评图书,并组织有关教育装备行政管理部门领导、图书馆界、图书出版界的专家学者以及中小学校长、教师等参与,依据科学规范的核心书目评价体系、指标、原则,采用多种评价方法,通过初评、复评和终评三个工作阶段来审定参评图书。
2.将以《中小学图书馆(室)配备核心书目》(小学部分)和《中小学图书馆(室)配备核心书目》(中学部分)的形式发布。
3.编制核心书目将成为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一项年度常态工作,计划每年下半年组织评审,于次年2月底定期发布。
四、注意事项
1.参评机构需提交的资质文件包括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图书出版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发行机构提供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可提供优秀或一级教育类少儿类出版社证书复印件,以上资质文件均须加盖公章并标注“供核心书目参评使用”。
2.请参评机构按要求认真填写《机构联系表》和《参评图书信息表》,同时提供打印稿和电子稿,打印稿须加盖公章。
3.图书经销商提交的所有参评图书须附出版单位出具的参评委托授权函。
4.提交的图书信息须完整、真实、规范。并按《参评图书信息表》要求填写书名、书号、责任者、出版社、出版时间等项。
5.参评图书在初审阶段依据所提供的《参评图书信息表》内容评选,进入复评阶段后还需请参评机构提供获评图书的样书二册。提交样书的品种及时间另行通知。
6.请参评机构在9月30日之前,将资质文件和《机构联系表》《参评图书信息表》打印稿,邮寄至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将《参评图书信息表》及参评图书电子稿发协会指定邮箱:whm@ceeia.cn。
7.“核心书目”评审不收取任何参评费用。
五、联系方式
单位: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中教仪办公楼2层
邮编:100082
联系人:王海明 010-59893196 夏志远 010-59893192
传真:010-59893200
2014年8月5日